留学生落户结束后,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档案转移
档案应通过机要通道邮寄至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人事部门,不得自带。毕业时发放的报到证会注明档案邮寄地址。
如果学校不愿意替留学生管理户口和档案,那么这类学生的档案便会回到原籍。
户口迁移
户口迁移回迁出时的家庭所在地派出所、企事业单位、当地人才市场等。毕业时发放的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是办理户口迁移的凭证。
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会毕业时发放给毕业生本人。
恢复户口
公派或自费出国的留学人员,回国后要求在原户口所在地恢复户口的,派出所可以凭归国留学人员的出国护照,依据原户口注销登记直接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如果需要在本市、县内其他派出所辖区登记户口,落户地派出所可以凭归国留学人员的出国护照及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办理落户手续。
办理落户手续
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劳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证书》可办理落户手续。
在上海留学的学生,获得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的批复文件后,需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顺利落户。
建议
及时办理:留学生在落户结束后应尽快办理档案转移、户口迁移和恢复户口等手续,以免影响后续的工作和生活。
准备齐全材料:办理落户手续时,需准备齐全相关证明材料,如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劳动合同、毕业证书等。
咨询专业机构: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学校的留学生服务中心或当地的人事部门,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