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休学并保留学籍的步骤如下:
提交申请
学生本人提交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
提供申请原因的相关证明。
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写明同意意见并签字(无法邮寄可使用传真件)。
成绩认定与领取成绩单
学生到系教务办公室办理成绩认定手续并领取成绩单(新生无需办理此程序)。
领取报批表
老生携带1-5项资料;新生携带1-4项资料,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领取《保留入学资格报批表》或《保留学籍报批表》,办理报批程序。
报批与离校手续
报批表办理完成后,将该表交回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由学籍管理科打印保留学籍证明并发放《离校程序单》。
学生携带保留学籍证明和《离校程序单》,去各行政部门办离校手续。
将办理完成的《离校程序单》交回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学籍异动处理
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审查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家长同意书、《保留学籍报批表》或《保留入学资格报批表》和《离校程序单》资料齐全后,在青果系统和学信网上做相关异动处理。
继续休学
休学期满仍不能如期复学的,应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其法定监护人异地工作(生活)等证明,办理继续休学手续,经学校批准,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可继续休学。
建议:
在办理休学保留学籍之前,务必了解学校的相关规定,确保符合学校的要求。
提交申请后,耐心等待学校审核,并按照学校的要求办理离校手续和学籍异动处理。
如有特殊情况或需要延长休学期限,应及时与学校沟通并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