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不回国政策涉及多个方面,包括留学证明、回国服务期、违约责任等。以下是一些关键点和建议:
留学回国证明
如果留学在外不上学不回国,两年后将不可以办理留学回国证明,但可以办理学历认证进行替代。
毕业(结业)回国前,可持本人护照、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等材料的原件到中国大使馆教育处或总领馆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如已结束学业但尚未取得毕(学位)业证书或因特殊原因暂无法来使馆开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者,可在取得学位(结业)证书后委托他人持本人护照复印件、学位(结业)证书及成绩单原件前来办理。
回国服务期
公费留学生有两年回国服务期。如果学生违约未归,需要归还所有政府支付的经费并支付30%的资助额作为违约惩罚。
违约行为包括擅自变更留学国别和身份、自行放弃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和国家公派留学身份、单方面终止协议、未完成留学计划擅自提前回国、从事与学业无关活动严重影响学习、表现极为恶劣以及未按规定留学期限回国逾期3个月(不含)以上、未完成回国服务期等。
法律责任
未按规定留学期限回国逾期3个月(含)以内的行为,构成部分违约,违约人员应赔偿全部留学基金资助费用20%的违约金。
构成全部违约的,违约人员应赔偿全部留学基金资助费用并支付该费用的30%作为违约金。
其他建议
对于促进公费留学人员回国,可以考虑学费改革,如改成借款的方式,让留学人员心存感激之情,有利于留学人员回国。
在国内创造出有利于顶尖人才发挥作用的良好环境,如建立更多先进的实验室和研究机构,以吸引更多出国留学人员回国效力。
综上所述,留学不回国政策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议留学人员在留学期间了解并遵守相关政策,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如果确实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回国,应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了解可行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