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土作业的监护应遵循以下措施:
监护人职责
监护人应具备动土作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了解作业内容和潜在的安全风险,并负责现场监护工作。
对动土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他们了解作业要求、安全风险和防范措施。
监督作业人员执行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检查作业设备、工具等的完好性和安全性能,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条件符合要求。
随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信息畅通,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制止并报告。
记录动土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情况,并在作业完成后进行安全检查和确认。
监护人员要求
监护人应经过专门培训,具备动土作业监护能力,并持有相应的监护资格证书。
穿戴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确保自身安全。
严格遵守动土作业的安全规定,不得擅自离岗或从事与监护无关的活动。
保持警觉,及时发现并处理作业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如土方坍塌、地下管线破裂等。
现场安全措施
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如“禁止通行”、“小心塌方”、“小心触电”等,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动土作业过程中,应指派熟悉现场地下设施的人员进行监护,确保安全措施到位。
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并在夜间悬挂警示标志。
作业过程中若发现电缆、管线等不明物品,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处理。
挖掘作业时需遵守特定的安全规定,如不得采用挖底脚的方法、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架等。
紧急情况处理
在危险场所动土时,应有专业人员现场监护,当所在生产区域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现场监护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作业后处理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确保动土作业的安全进行,有效预防和处理作业过程中的各种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