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党员的管理办法
保留组织关系
组织关系保留:出国留学党员的组织关系应保留在原就读高校或工作单位党组织。
书面申请:党员出国前需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包括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及境内联系人等信息。
审批与备案:经院(系)党组织审批后,报高校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
定期联系与教育管理
定期联系:原单位党组织每半年至少与出国党员联系1次。
教育管理工作:高校党组织应通过适当方式,做好党员在国(境)外期间的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
恢复组织生活
恢复组织生活:党员返回后,按照规定恢复组织生活。
提交恢复申请:党员需提交恢复组织生活的申请,并经过党组织政审合格后方可恢复。
纪律处分
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情节较重的党员,可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
开除党籍:情节严重的党员,可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其他注意事项
党费交纳:党员出国期间不需交纳党费,回国后补交党费。
退党处理:因私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党员,如超过5年未返回,一般予以停止党籍。
证件管理:党员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需申领出国(境)证件,并按规定上交有关组织人事部门集中统一保管。
结论
出国留学党员的管理需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及相关通知执行。党员在出国前需办理保留组织关系手续,定期与原单位党组织联系,并在返回后按照规定恢复组织生活。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党组织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此外,党员领导干部还需遵守特定的证件管理和报告登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