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就业保险需要准备以下证件:
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用于确认个人身份和社保账户信息。
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表:
适用于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
市场监管部门营业执照副本:
从事个体经营的,需提供此证件以证明经营活动。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需提供。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就业登记表:
用于记录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的情况。
《就失业证》:
失业人员需提供此证件以证明其失业状态。
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
用于证明个人已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用于证明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情况。
原参保单位代扣代缴个人缴费凭证或其参保证明:
未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需提供此证件。
实名制结算账户卡:
用于扣缴个人社会保险费用。
结婚证书复印件或婚姻证明:
本市居民的外省市户籍配偶需提供。
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的页面复印件:
用于证明申请人户籍信息。
《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劳动手册》信息页的页面复印件:
用于证明个人的就业或失业状态。
个人书面申请:
如医院外来护工需携带。
建议根据个人情况选择相应的证件,并按照当地社保部门的要求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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