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出台了一系列新的社保缴费和补贴政策,旨在支持新兴业态的发展,并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更多的保障。以下是这些新规的主要内容:
社保缴费方式
灵活就业者可以选择按月或按季度缴纳社保费用。
缴费基数根据实际收入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社保补贴
针对18-60岁、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且月平均收入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5倍的灵活就业者,提供每月200元的社保补贴,最长不超过24个月。
2024年常州4050社保补贴标准按个人灵活就业后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特定情况下可延长至5年。
社保福利
灵活就业者缴纳社保后,可以享受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基本社保福利待遇。
缴费档次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四档中任选一档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金额从16482元到3368元不等,医疗保险费从336.8元到673.6元不等。
外地户籍人员参保
非市本级户籍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到居住证所在区的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补贴申请流程
符合领取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需向街道劳保机构申报就业,并提交相关材料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社保补贴停止情形
领取社保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若出现领取个体工商经营执照、被用人单位招用、中止就业、未缴纳社保费、未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享受社保补贴期限满3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本人自愿申请终止补贴等情况,将停止社保补贴。
这些新规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和保障,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社会保险,同时也为常州市的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建议灵活就业人员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和未来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