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就业处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促进就业
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及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宣传工作,提供政策咨询服务,负责指导社区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积极开拓社区就业岗位,收集、传递就业服务信息,协助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做好辖区内下岗、失业职工的推荐就业工作。
失业管理
负责辖区内失业职工的失业登记工作,建立失业职工管理台账,负责失业职工求职、培训意向的登记、统计工作。
负责办理失业职工失业保险待遇的签领,发送工作。
负责做好辖区内城市困难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审核及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发放工作。
社会救济与福利
负责做好辖区内居民的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工作。
政策执行与协调
贯彻落实党的各项工作方针、政策,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文教、卫生、科普工作;协调各部门做好工会、妇联、残联、团委工作。
其他工作
做好武装、征兵工作,搞好“双拥”活动。
负责做好辖区内单位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确保全年无重大事故发生。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这些职责旨在通过多种方式促进就业,帮助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并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和福利服务,从而维护社区的稳定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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