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三方协议的“三方”一词来源于其有三个协议主体,即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培养学校。三方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随后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三方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主体信息:
包括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专业、学制、毕业时间等,以及用人单位的名称、性质、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协议内容:
包括拟聘用职位类别、岗位、试用期及薪资、转正薪资等。
权利和义务:
明确三方在就业择业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如用人单位保证毕业后正式接收毕业生,毕业生保证毕业后入职该公司,学校则起监督作用。
三方协议的法律效应:
三方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如果中途个人想毁约,通常需要赔付一定的赔偿金,金额大约为3-5千元。
协议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持一份,对三方都有约束力。
三方协议实质上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随后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建议:
对于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三方协议可以作为一个就业保底,确保毕业后有明确的工作去向。
如果打算继续深造或报考公务员、央国企等,建议在签订三方协议前慎重考虑,因为有些单位会要求提供空白的三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