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援助是指 通过党和政府各项促进就业扶持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就业服务机构为主的有关部门的具体帮助,帮助残疾人实现再就业,以此达到增加家庭劳动收入,摆脱贫困的目的。
具体措施包括:
政策咨询和就业信息援助: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开辟政策咨询窗口、组织咨询活动、免费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帮助残疾人全面了解熟悉各项就业优惠政策和办理程序,并通过公告栏、电子显示屏、信息网、新闻媒体等形式宣传和发布求职招聘信息。
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援助: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残疾人优先实施免费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根据他们的特长和就业需求,帮助其确定适合的职业定位,尽快实现就业。
公益性岗位补贴援助:
对在公益性岗位上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最长不超过3年。
经济补助和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为残疾人提供财政补贴、贷款担保、减免税收等经济支持,降低他们创业的风险和负担,并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就业保障金:
政府设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就业困难的残疾人提供收入补贴、技能培训、就业咨询服务等,以实现残疾人的就业平等和自立自强。
集中就业和支持性措施:
通过岗位预留制度、税收优惠、资金扶持、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等措施,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并开发公益性岗位和发展社区服务业等支持性措施。
这些措施旨在帮助残疾人克服就业障碍,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和生活质量,促进其更好地融入社会和经济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