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年龄内的劳动者 :年满16周岁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
自雇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
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未重新就业的失业人员、辞职人员。
从事个体劳动的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符合特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45周岁以上及中重度残疾人。 在小区从事家政与社区居民形成服务关系,或在县区、街道社区(城镇)、社区统一安排下从事自行车修理、再生资源回收、便民利民理发、果蔬零售等小区服务型工作,以及没有固定工作单位、职位不固定、上班时间不固定能够获得合法收入的其他灵活就业工作。 法定劳动年龄内,户籍在烟台范围内,在烟台范围内失业,申报当年已挂档缴纳社会保险,并在海阳灵活就业的人员,包括女40-50周岁、男50-60周岁(以身份证为准),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 符合特定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外省市户籍人员、港澳台居民、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
以集体参保的方式,在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家庭农场从事农业劳动的从业人员。
建议:
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时,应通过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综合窗口或各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办理个人就业登记并申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