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就业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招用许可证;
招用审批表和 花名册;
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 暂住证、 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
育龄妇女婚育证明;
属国家准入控制工种的,应持有相应的 职业资格证书;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户口本复印件(户主与本人信息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毕业证复印件(如果是毕业生);
照片(通常需要提供近期免冠2寸彩照,数量可能要求2张)。
此外,如果是外省市来沪人员,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就业创业证》申领表,并加贴二寸免冠照片1张。初次就业的初、高中毕业生还需要持身份证、毕业证、两寸照片两张等必备证件到当地户口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参加就业前训练,训练合格后填写《XX(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者求职录用登记表》、领取《就业证》,并由工作人员在就业训练情况栏进行记载。
建议在办理就业证前,先了解本地的具体规定,因为各地区的就业证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不同。同时,确保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和信息的真实性,以避免遭受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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