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用人单位应当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
具体办理方式如下:
被用人单位招用的劳动者
用人单位应在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辖区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线上政务服务平台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
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劳动者
劳动者本人应到所在社区或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
建议:
用人单位在录用新员工后,应尽快(30日内)完成就业登记手续,以避免因延误而产生不必要的法律或行政后果。
劳动者在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时,也应及时到指定地点办理就业登记,以便享受相关就业服务和政策支持。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