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昌就业人员是指在昌都地区从事一定社会劳动,以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在岗职工:
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全职工作的人员。
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
已经退休但仍在从事有报酬的工作的人员。
民办教师:
在各类学校中从事教学工作的非编制教师。
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
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人员。
兼职人员:
在各单位中从事兼职工作的人员。
借用的外单位人员:
从其他单位借用并从事工作的人员。
第二职业者:
同时从事两种职业的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人员必须是在昌都地区工作,并且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但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建议:如果您是在昌都地区寻找工作或了解就业政策,建议您根据上述分类,明确自己的就业状态和需求,以便更好地融入当地就业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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