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补助金的支付主体主要 取决于补助金的类型。以下是具体的支付情况: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由用人单位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当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且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同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伤残津贴
由用人单位支付。
对于五级至六级伤残的职工,如果难以安排工作,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具体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具体支付标准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类似,但金额不同。
就业补贴
可能由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基金或政府支付。
例如,针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大学生就业补贴可能发放到学生本人银行卡账户。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11类就业补助资金可能线上申领、审批、发放。
综上所述,就业补助金的支付主体可能是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金或政府,具体支付方式和金额取决于补助金的类型和相关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