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证就业协议书,通常被称为三方协议,是 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与义务的书面协议。它由国家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是毕业生派遣的依据。三方协议签订与鉴证仅适用于就业形式为“协议就业”的毕业生,指用人单位同意录用毕业生后,双方签订上海市统一制定的就业协议书。
三方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毕业生信息:
包括姓名、性别、专业、学历等。
用人单位信息:
包括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学校信息:
包括学校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就业意向:
明确毕业生拟就业的单位和岗位。
权利与义务:
规定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就业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其他条款:
包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三方协议一经鉴证,便视为生效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鉴证过程通常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相关部门进行,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三方协议的签订和鉴证是应届毕业生落实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以及学校制定毕业生就业计划的重要步骤。
需要注意的是,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有所不同。三方协议主要适用于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之间,而劳动合同则适用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与学校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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