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待就业证明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身份证原件。
户口簿原件。
证明本人处于无业状态的相关材料。
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市外户籍人员还需出示居住证。
社区居委会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毕业证(如适用)。
退伍证(如适用)。
残疾证(如适用)。
低保证(如适用)。
专业资格证书(如适用)。
营业执照(如适用)。
失业证明(如适用)。
就业证明(如适用)。
婚育证明《计生证》(如适用)。
小一寸相片2张(如适用)。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如适用)。
《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如适用)。
本人档案(如适用)。
工商部门发给的证明(如适用)。
解除挂靠关系证明(如适用)。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区居委会或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了解具体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以确保材料齐全并顺利通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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