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针对高校毕业生的“万元就业奖励”政策的发放时间如下:
政策时间
开始:2022年6月9日
结束:2023年7月31日
奖励对象
在南宁市重点开发区(包括南宁高新区、南宁经开区、广西—东盟经开区、五象新区)企业、东部新城企业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并依法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个月及以上。
奖励标准
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最长10个月、最高1万元的专项就业奖励。
申报与发放流程
个人通过“南宁智慧人社”App、“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南宁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等渠道填写申报信息。
经市级人社部门复核和公示等程序后,奖励资金将直接拨付至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建议: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并留意相关平台的通知,以确保能够及时收到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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