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就业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本地户籍人员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寸证件照片(一张)
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如果是高校毕业生,还需携带学生证和毕业生推荐表)
外省市来沪人员
用人单位出具的《就业创业证》申领表(需加贴二寸免冠照片1张)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是毕业生,需要先到人才市场拿档案接收函,然后带着接收函和其他材料办理
其他材料
招用许可证
招用审批表、花名册
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暂住证、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
育龄妇女婚育证明
属国家准入控制工种的,应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办理流程:
本地户籍人员
到户口所在地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或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
填写相关表格,如《就业创业证》申领表、《XX劳动者求职录用登记表》等
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
审核通过后,领取就业证
外省市来沪人员
携带上述材料到暂住地的街道社保所进行就业证办理
提交资料给办理就业证的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进行资料审核并登记,即可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
建议:
确保所有提供的证件和信息的真实性,以避免遭受法律责任。
办理就业证前,了解本地的具体规定,因为各地区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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