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业主要负责的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问题:
重点做好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的再就业工作,巩固再就业工作成果,增强就业稳定性。
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的就业工作:
积极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开发就业岗位的同时,大力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
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环境:
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为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
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
通过再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发放基本生活费,代下岗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用。
组织下岗职工参加职业指导和再就业培训:
引导和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提高其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
提供有效的就业服务:
再就业服务中心加强与就业服务机构、培训机构的沟通,及时获取岗位和职业培训信息,为下岗职工提供就业服务。
促进城乡统筹就业:
通过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环境,推进城乡统筹就业,缩小城乡就业差距。
建立和完善再就业服务机构:
形成再就业服务网络,实现再就业信息管理自动化,提高再就业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转变择业观念和用人观念:
通过宣传和教育,使下岗职工和用人单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客观要求,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
完善保障机制:
确保没有收入的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持社会的稳定。
这些工作旨在通过多种措施,帮助下岗职工重新就业,提高其生活水平,同时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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