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也称为三方协议,通常是在 毕业前签订的。具体来说,三方协议一般是在毕业前半年左右发放到毕业生手中,毕业生可以选择心仪的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如果毕业之前没有落实就业单位,毕业以后两年之内仍然可以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找工作,签订三方协议。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三方协议是正式劳动合同前的保障协议,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其签订时间应尽早安排,以免影响后续的派遣证领取和入职手续。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已经订立了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尽管就业协议通常在毕业前签订,但正式的劳动合同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
综上所述,就业协议应在毕业前尽早签订,以确保顺利领取派遣证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正式的劳动合同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以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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