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分配就业证明是由 第一次接收单位人事部门和二次接收单位共同出具的,旨在证明学生就业状态的证明文件。该证明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就业学生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学号等)。
2. 二次接收工作单位的名称。
3. 二次接收工作单位的详细地址(需写到县政府驻地以下的乡镇、村,并证明属于县政府驻地以下地区)。
4. 工作岗位的性质。
5. 工作年限(需大写)。
6. 一次接收单位证明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7. 二次接收单位证明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这种证明通常用于证明某位毕业生在初次就业后,因某种原因(如选调分配、二次定岗等)被重新分配到另一个单位工作,并且该单位符合相关政策要求。该证明对于申请某些资助或福利时可能需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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