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就业中心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就业政策宣传与执行
宣传国家和地方关于就业的各项法律法规及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
开展促进就业的专项服务活动,帮助农村劳动力了解就业政策、提高就业能力。
就业服务与指导
提供就业咨询与接待服务,解答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疑问。
组织就业招聘会,推荐毕业生就业,积极开拓就业市场,与用人单位建立联系。
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包括就业指导、资格审查、派遣等。
就业市场与信息管理
收集、整理、加工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数据,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信息化服务。
发布毕业生求职信息和资源信息,建立学校与用人单位的广泛联系。
负责就业率的统计与分析,向相关部门报送就业数据,并编撰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公共就业服务
统筹规划、规范指导和协调监督公共就业服务的具体事务。
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
组织就业创业宣传工作和专项活动,为地区就业管理服务工作提供资源、技术和服务保障。
社会保障与劳务输出
接收和管理失业职工档案,办理失业保险金核定、退休手续、社保接续等事务。
协助做好辖区内富余劳动力的劳务输出工作,维护农民工劳动权益。
培训与技能提升
配合县就业管理部门开展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竞争力。
其他相关事务
办理求职登记、录用新员工备案、劳动事务代理等手续。
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审核相关手续,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
这些职责旨在促进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和职业发展,保障其合法权益,并通过一系列服务活动提升农村地区的就业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