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最新的就业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
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提出,要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四川省就业领域改革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就业领域改革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视为重中之重,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认定限制,调整机关公招年龄上限,扩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招募规模,并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给予社保补贴。
上海市就业政策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优化调整高校毕业生参加本市招考(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调整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认定标准,明确在省内事业编等用人单位招聘中,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等作限制,仍可按照应届生身份报考。
就业服务活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全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安排,包括“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春季专场”等,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等多个重点群体提供丰富的就业服务,保障更多人群的就业权益。
地方具体措施
河南省提出2025年第一季度完成城镇新增就业28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万人,为大学毕业生开拓有效就业岗位50万个,开展职业技能培训50万人次,新增高技能人才(取证)17.5万人。
陕西省启动2025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和服务体系建设行动。
青岛市实施新一轮青年就业见习政策,提供就业“双选”渠道,实施见习“双减”政策,减轻见习人员生活压力和降低见习单位用人成本。
这些政策旨在促进就业,特别是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提供了一系列的补贴、优惠措施和服务活动,以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就业市场。建议关注各地具体政策的实施细则和申报流程,以便及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