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短期就业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就业服务与培训
农民工可以免费办理就业失业登记,并享受职业介绍服务。
国家支持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并提供培训补贴。
允许失业农民工在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进行失业登记,并提供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创业支持
农民工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在创业地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贴息担保贷款。
农民工自主创业并带动就业,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35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农民工创办的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社保与税收优惠
全面落实社保费缓缴、稳岗返还、留工培训补助、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重点支持农民工就业集中的行业。
农民工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技能提升计划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可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
金融支持
符合条件的返乡农民工可申请最高3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人,可继续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其他支持
支持有条件地区在农民工就业集中地区建立劳动维权咨询服务点,指导企业不得以年龄为由“一刀切”清退大龄农民工。
为有就业需求的大龄农民工免费提供公共就业服务。
这些政策旨在通过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帮助农民工拓宽就业渠道,提升职业技能,促进稳定就业和创业,从而实现农民工的高质量充分就业和市民化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