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时需要签署以下几份协议:
三方协议(就业协议)
定义:三方协议,全称《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由校方、毕业生、工作单位三方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签订时间:一般在大四时由学校发放,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学校见证。
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
作用:三方协议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
劳动合同
定义: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签订时间: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与用人单位签订。
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内容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作用: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一经签订,三方协议即告终止。
实习协议 (如有):定义:
实习协议是指在校学生通过参加实习单位的实际工作进行实践学习,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签订时间:通常在实习开始前签订。
内容:包括实习的具体条款、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
作用:实习协议适用于实习或兼职工作的应届生,不具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建议
明确协议内容:毕业生在签订任何协议前,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协议的内容,特别是涉及自身权益的部分。
及时签订:尽量在毕业前与用人单位和学校签订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以确保人事档案和户口关系的顺利转移。
注意法律效力:了解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够依据协议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