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在 2022年6月17日进一步严明了就业统计的纪律要求,并发布了“四不准”的就业工作要求。这些要求是为了切实维护毕业生的就业权益和学院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不准”具体包括:
1. 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2. 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
3. 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
4. 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就业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防止就业率“注水”等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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